重庆市审计监督条例/第四章 审计机关权限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审计机关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应当作为该项目财务决(结)算、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必须审计的重点建设项目未经审计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竣工决算、不得办理资产交付和产权登记。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