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按规定应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权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报批。收费的实施和资金管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