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七条已修改人民法院审查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作出的裁定不得上诉。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1991年8月13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