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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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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已修改

委托执行案件应当由委托法院直接向受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层报各自所在的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事项委托应当以机要形式送达委托事项的相关手续,不需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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