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有效因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的诉讼,海事法院应当受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3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