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有效应当向被告送达的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可以向被扣押的被告船舶的船长送达,但船长作为原告的除外。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3年2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