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有效利害关系人请求终止拍卖被扣押船舶的,是否准许,海事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海事法院裁定终止拍卖船舶的,为准备拍卖船舶所发生的费用由利害关系人承担。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3年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