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第五百一十九条已废止在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人民检察院向原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五百一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