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已废止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要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百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