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第五节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第四百五十五条已废止减刑、假释裁定作出前,执行机关书面提请撤回减刑、假释建议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百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