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章 辩护与代理第四十一条已废止人民法院收到在押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转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