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章 管辖第四条已废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