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第三百七十一条已废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百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