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第四节 评议案件与宣告判决第二百四十六条已废止裁判文书应当写明裁判依据,阐释裁判理由,反映控辩双方的意见并说明采纳或者不予采纳的理由。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百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