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节 宣布开庭与法庭调查第二百一十二条已废止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当先由提请通知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经审判长准许,对方也可以发问。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百一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