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节 宣布开庭与法庭调查第二百一十一条已废止证人、鉴定人到庭后,审判人员应当核实其身份、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并告知其有关作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证人、鉴定人作证前,应当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说明鉴定意见,并在保证书上签名。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百一十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