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章 期间、送达、审理期限第一百六十八条已废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一百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