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条已修改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2年4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