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已修改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2年4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