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第一百六十四条有效第二款(《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1年5月1日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