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对油轮装载持久性油类造成的油污损害,受损害人提起诉讼时主张船舶所有人无权限制赔偿责任的,海事法院对船舶所有人是否有权限制赔偿责任的争议,可以先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1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