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已修改责任人未提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抗辩的,海事法院不应主动适用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进行裁判。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0年9月15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