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