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已修改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8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