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已修改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8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