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百二十四条已废止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院之前公布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则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1月18日第一百二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