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三条已修改人民法院审理票据纠纷案件,适用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民商事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施行的有关行政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的,可以参照适用。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0年11月2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