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已修改票据保证无效的,票据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0年11月2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