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已修改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有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外,持票人只能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0年11月2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