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已修改票据丧失后,失票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0年11月2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