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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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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有效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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