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九条有效清算组为管理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政府有关部门、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指定清算组成员,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按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