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七条有效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