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三十八条已废止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除依照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程序的规定外,对本规定没有规定的,在不与国家赔偿法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1997年4月2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