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第六百七十四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对扣押的涉案财物进行保管,并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构成违法或者严重违纪的行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六百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百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