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九条

已废止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看守所收押、监管、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对留所服刑罪犯执行刑罚等执法活动实行监督。

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负责。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