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五百零三条已废止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五百零二条回到全文第五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