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第三节 不起诉第四百一十四条已废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百一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