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第一节 审查第三百八十四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百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百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