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章 审查逮捕/第四节 核准追诉第三百五十四条已废止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百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