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九章 侦查/第十一节 通缉第二百七十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通缉通知书和通缉对象的照片、身份、特征、案情简况送达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百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