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九章 侦查/第五节 搜查第二百二十六条已废止搜查时,如果遇到阻碍,可以强制进行搜查。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搜查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由司法警察将其带离现场;阻碍搜查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百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