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九章 侦查/第五节 搜查第二百二十五条已废止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并且对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说明阻碍搜查、妨碍公务应负的法律责任。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百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