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有效本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