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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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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有效

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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