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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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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已废止

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199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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