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九条已废止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1年8月1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