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已废止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1年8月13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