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本规定自2017年1月5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7年1月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