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有效本解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